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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. |
商品鑒賞期: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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若您對商品有任何不滿意,我們將全額退回貨款(運費自付)本公司提供七天商品鑒賞(以收到商品日起算親洽門市取貨著不在此限);所收之商品若有缺少配件者,請於三日內來電向本公司反應,本公司會立即向廠商追討並補寄,若逾七日恕不補償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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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. |
退貨: |
(1) |
若您在鑒賞期內欲退回商品,請來電告知客服人員欲退貨產品後再將商品退回(運費須自付)。 |
(2) |
退款:現金付款者,退款金額不含運費。 |
(3) |
欲退貨之商品,須保留商品之完整性及所有附件,如:外箱、保麗龍、保固卡、說明書、發票及所有原廠出貨時之配件完整等;本公司在收到商品並檢查完成後,始辦理退貨事宜,約七個 工作天。 |
(3) |
耗材類、電腦圖書及遊戲軟體:墨水、碳粉匣、紙張、遊戲軟體及電腦圖書為維護智慧財產權經拆封後恕不接受退貨。 |
(4) |
鑒賞期內所退回之商品,若發現有人為損壞之情事者,恕不接受退貨並以維修品處理。 |
依規定辦理退貨必須為未使用,且配件齊全,能再出售為原則,但下列商品數無法辦理退貨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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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. |
已開封或使用過的商品已經超過七日退貨期限。 |
2. |
親臨門市購買的商品恕無法退貨 或 特別指訂之商品。 |
3. |
未附原包裝盒或包裝已破損或髒污導致不能再出售。 |
4. |
人為因素導致毀損、刮傷、髒污、包裝破損或包裝不完整者或價格變異性大的產品。 |
5. |
印表機、筆記型電腦、液晶螢幕、電源、機殼等開箱即視同使用過之商品。 |
6. |
墨水匣、碳粉匣、感光鼓、線材、軟體、電池、紙張、投影片等耗材性軟體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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3. |
新品換貨: |
(1) |
凡商品有瑕疵及零組件類規格不合者,提供七天內新品更換服務。 |
(2) |
因原廠規定欲更換之新品,須保留商品之完整性及所有附件,如:外箱、保麗龍、保固卡、說明書、發票及所有原廠出貨時之配件等。 |
(3) |
經原廠檢測確實為新品故障,且所附之配件完整者,方予以新品更換,七個工作天(不含例假日)。 |
(4) |
若不符原廠更換新品的規定(如配件不完整),則以維修品處理。 |
(5) |
欲換貨之產品必須為未使用過且未拆封過之商品、且可再出售之商品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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如已使用過之商品、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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退換貨注意事項:退換貨商品除包裝配件完整外,發票亦須隨貨退回,若發票已遺失則恕無法辦理退貨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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4. |
產品保固與售後服務:( 除依據原廠或代理商之保固辦法外,本公司另提供以下保證 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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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. |
保固期間第一年內零件費用全免(七天內換新品、一年內免費維修)。 |
2. |
第二年起酌收運費及手續費。 |
3. |
產品送修時,須附有完整安全之包裝以確保維修品質。 |
4. |
保固期間內原購買產品已停產者,依下列方式之一處理: |
(1) |
送修原廠。 |
(2) |
以良品或其他品牌相同規格者更換。 |
(3) |
產品升級並酌收升級費用。 |
(4) |
與客戶協商以其它方式處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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5. |
非保固範圍: |
(1) |
產品損壞係因天災、水災或地震…等一切不可抗力之災害所造成者。 |
(2) |
產品損壞係因人為疏失所造成者。 |
(3) |
產品損壞係因用戶對於產品自行不當修理、改造或調整者。 |
(4) |
購買後因自行移動或搬運不當而致產品損壞者。 |
6. |
因以上非保固範圍之因素產生之不良品,將依原廠公司所規定維標準收費,與上列保固期限無關。 |
7. |
本產品保固範圍僅及於產品本體,不含連帶軟體保固責任。 |
8. |
凡送修之產品內重要資料請自行備份,及相關授權軟體請自行移除,若有違反智慧財產權著,本公司恕不負責。 |